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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6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根据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的工作安排,结合目前广东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批准,现就举行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试卷一:7月31日上午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7月31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二、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考场设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7月2日0时至7月11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重新选择考试地点。逾期未重新选择考试地点的报名人员,将无法交费并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本人有效证件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等四类证件之一(应与报名时一致)。

  三、交纳考试费用

  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7月2日0时至7月11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按要求通过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交纳考试费用。其中,在深圳市、珠海市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应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公告的标准支付人民币165元/人的考试费(其中包含人民币55元/人的考务费);在香港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需要交纳人民币55元/人的考务费。

  在香港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经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测算,需在线另行向香港考试及评核局交纳港币800元/人的考试服务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按要求完成交费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7月23日9时至7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打印准考证,并阅读有关考试的相关提示。

  五、合格分数线

  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实行统一评卷。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9月30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六、疫情防控

  应试人员应当遵守所在考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试人员应当及时关注司法部网站以及广东省司法厅、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网站,查看关于各考区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为保障应试人员身体健康,鼓励应试人员提前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七、其他事宜

  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内容、成绩核查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0年第7号)执行。

  关于考试其他具体要求,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看或向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咨询。

  考试咨询电话:司法部 010-65153050

  广东省司法厅 020-86350271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00852-36288711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技术咨询电话:010-88177421、010-88177422

  (每天8:00-20:00)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

  2021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hydt/458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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