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6月22日,朱某满怀感激之情的来到花山法院,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以感谢法官们心系百姓、为民排忧的高尚情怀。
2012年,杨某因资金周转向朱某借款20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截止到2015年,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借款本金15万元,申请人朱某多次催要,但杨某始终未予偿还。无奈,朱某于2018年诉至花山法院,虽双方达成调解,但杨某仍然拖延履行,仅在2019年分期偿还了7万元,此后便一直拖欠。最终,朱某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并与杨某取得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摄于法律威严,杨某表示会尽快履行义务,请求法院不要对自己采取强制措施,并于2021年6月15日将所欠本金及利息近30万元全部汇至法院。
法院收到款项后,立即将案款发放至申请人账户。收到案款后,申请人朱某对法院的执行力度表示赞扬,称自己向杨某要了七八年都没有要到,来法院仅仅几天,就收到了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