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疏通关系为借口,骗取他人钱财7万元。日前,浦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辉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7月,张某养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企图通过他人“帮忙”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辉得知后,以谎称可以疏通关系为由,分两次骗走张某养7万元,并将所得钱财大部分用于打牌、吃饭。同年10月,张某辉将剩余的1万元退还给张某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取得谅解,遂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司法程序绝不会为任何人所任意更改,大家在表达诉求、争取合法权益时,必须走法律途径解决,切忌病急乱投医,更不要寄希望于“走后门”“托关系”,莫要“捷径”变“劫径”,得不偿失,追悔莫及,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如有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