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陵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措施,全力推动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各行政机关和镇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一是领导带头示范,强化责任落实。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机关的具体职责,从县长开始带头落实。
二是注重突出实效,提升应诉能力。采取常务会会前学法等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优化衔接机制。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建立信息联络机制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抄送制度,各行政机关收到人民法院的出庭传票后,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因事无法出庭应诉的,要向县主要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其他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报县司法局备案。
四是构建长效保障,完善监督考核。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全县依法行政考核,并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没有达到100%的或者在行政应诉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予以通报,并提请县政府负责人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