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冉艳艳)为切实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把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严格践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承诺,不断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健全服务网络,畅通申请渠道。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阵地,在全区20个乡(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依托,建立273个村级微信群,构建区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主动把脉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建立健全了“点线面”的法律援助全覆盖体系,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线申请法律援助功能,认真梳理并制作“最多跑一次”目录清单,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方便残疾人人就近寻求法律援助。
创新服务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实现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将传统的线下办案转变为“线下+线上”的办案模式,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网上办”“掌上办”,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办”。同时加大残疾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强和公检法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重点做好盲聋哑人的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工作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制定下发《崆峒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督促承办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认真做好案件的审阅、调查和开庭准备工作,对群体性或影响较大、较复杂的残疾人案件,由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指导或协同办理。通过陪同会见,旁听庭审,案件回访等多措并举,及时做好律师卷宗检查,以多位一体的监督模式,来提升残疾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利用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日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 志愿者等,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1场次,通过向过往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展出图版、悬挂条幅、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大面向残疾群众的法律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广大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提高残疾人士的维权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平凉市崆峒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