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蜀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公安厅《新疆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新疆蜀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四级升至三级。经审核后,现予以公示,期限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期间热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公安厅反映。
公安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组联系人:古丽娜孜。联系电话:0991-558095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