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驻庭调解员作用,成功化解4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宗旨。
4名原告均系同一被告的员工,被告拖欠工资后音讯全无,原告遂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案后,民一庭驻庭调解员及时了解案情,安抚员工情绪,并迅速联系被告,经过多方打听,最终通过被告的父亲得到了被告联系方式。被告多次拒接电话,调解员并未气馁,依然通过短信方式与其沟通,最终促使被告从外地返回滕州,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滕州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王冬梅 李 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