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吉林省第三届法官遴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省法院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吉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向吉林省第三届法官遴选委员会全体委员颁发了聘书,并对全省法院拟入额法官人选以及从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人选专业能力进行审议。
2015年,吉林省在全国较早设立了省一级法官遴选委员会,作为省以下法院法官遴选机构。多年来,法官遴选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把关作用,严把入额法官的“入口关”,实现了让业务水平高、审判能力强、司法经验丰富的法官进入员额,把最优秀的人才遴选到办案一线的目标,对于促进全省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会议深入总结了既往工作经验,审议通过的《吉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法官遴选委员会的组织机构、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等内容,为下一步规范开展法官遴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