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吉林省召开2021年度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第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深度融合,强化行政争议前端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目标。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刘川,省法院常务副院长杨维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省政府督查室及17家省直部门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其他各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以视频方式参会。
参会人员首先共同观摩了在省法院开庭审理的涉地方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政二审案件的公开庭审,并按“1+7”工作机制要求,参与旁听庭审评议。会上,省法院常务副院长杨维林通报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机关败诉情况,省法院副院长张启文通报了2020年和2021年1-5月份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情况,并对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工作规程做简要说明,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刘川就府院联动工作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发表讲话。辽源市龙山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洮南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化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等四家单位,做经验介绍。与会人员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运行、更好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进行讨论发言,并对《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程》《关于落实裁执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非诉执行案件审查的实施办法》两个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据了解,2020年按照吉林省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部署,省政府和省法院共同成立了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各级政府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用不到四个月时间,完成了全省各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挂牌成立工作。全省各中心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努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2020年全省各中心共受理诉前争议1959件,化解896件,化解率达到45.7%。行政案件数量大幅度下降,新收案件同比下降45.7%。其中新收一审案件同比下降24.4%,新收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同比下降58.6%,诉源治理效果明显。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我省召开东北三省行政争议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座谈会,认为吉林省府院联动工作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展,提出要先在东北三省推广,再适时向全国推广的意见。最高法院提出“吉林府院联动机制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下一步,全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要按照府院联动机制安排,成立领导小组,配齐联络人员,制定实施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程,深入研发电子系统模块,将诉前调解纳入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中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效果,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