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衡山县2021年“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助力营造稳定、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6月30日下午,衡山县人民法院作为牵头部门主持召开了衡山县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专题会议。县优化办、人民银行衡山支行、检察院、发改局、公安局、司法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参加。
会议就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各项指标进行了深入解读和讨论,同时针对全县在“执行合同”指标上存在的短板问题及薄弱环节,明确了下一阶段整改提升的重点和具体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详细部署。
会上,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立军对下一阶段优化“执行合同”各项指标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二是要加强沟通、落实责任。牵头单位与各责任单位间要加强沟通联动,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三是扎实整改、明确重点。各单位要对照下阶段工作重点和部署要求,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大改善。四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间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更好把握企业司法需求,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