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君山法院以和解方式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肇事司机以其职业收入不稳定为由未予履行,执行干警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同时,了解到肇事方的经济能力可能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额赔偿款,及时组织双方及家属现场协调,耐心细致宣讲执行法规政策,最终被执行人家属取得伤者谅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部分履行,本案顺利执结,体现了执行干警人性化执行的温情一面,成为君山法院善意文明开展执行工作的又一成功案例。
被执行人张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时车辆轮胎爆胎,与路边台阶上的行人柳某某相撞,造成车辆受损,柳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某仅购买了交强险,双方协商赔偿不成酿成纠纷诉至法院,判决书载明在保险公司赔付以及张某某预付款项以外,张某某应赔偿柳某某132428.45元,但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予履行,柳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传唤张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反复说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后果,但张某某仍以其从事的安装行业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出具履行方案,考虑到张某某要抚养两个幼儿,家庭负担较重,但申请执行人年近七旬,希望执行到位的心情十分迫切,事故发生后双方家属已多次发生言语冲突,执行干警从化解社会矛盾角度出发,一方面依申请对张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惩戒措施,另一方面及时组织双方及家属继续调解,最终张某某家属代张某某向柳某某家属表达歉意取得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部分履行,本案顺利执结。
在本案执行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充分考虑社情民意,妥善协调好各方矛盾,既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确有困难的情况,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尽可能对其及家属宣讲法理并组织协调,避免激化社会矛盾,双方家属均对君山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表示充分理解、支持,起到了“执行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