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线索经核查不属实。”前不久,在接到群众举报南阳镇政府王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不作为等问题,兴山县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由派出纪检监察组与监察室、南阳镇纪委协同办理,工作组成员迅速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查否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王某澄清正名。
“通过‘室组地’联动,从‘单兵作战’到‘攥指成拳’,不仅解决了乡镇纪委力量薄弱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办案经验不足的问题。”南阳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陈科说。
据悉,兴山县纪委监委在原有“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协作办案基础上,将派出纪检监察组纳入联动协作范围,推进“室组地”同向发力,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健全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与派出纪检监察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问题共商等工作机制,发挥纪检监察室熟悉业务优势,发挥派出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深融入优势,发挥乡镇纪委对基层七站八所近距离监督优势,着力强化工作同频共振,持续放大监督执纪问责叠加效应,推动取得“1+1+1>3”的效果。
“乡村振兴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我们通过‘室组地’联动协作机制,整合监督力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跟进监督,以有限的监督力量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兴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整合“室组地”力量开展“每月一题”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常态式”日常监督、“点穴式”精准监督,紧盯重点、找准症结,为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障。(兴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