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莹莹)6月30日,记者获悉,日前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合肥仲裁委员会签署仲裁案件法律援助合作协议。这意味着,今后困难群众不但可以享受到仲裁解决争议纠纷的高效,还能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合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数逐年递增,案件类型呈多元化趋势,困难群众对仲裁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上升。为了回应群众期盼,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合肥仲裁委员会携手开展合作,打通便民绿色通道,方便符合条件的仲裁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以下几类纠纷约定仲裁处理的案件,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仲裁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向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也可以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出。直接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合肥仲裁委员会进行形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后,出具公函连同申请材料提交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根据实际需要,指派律师到合肥仲裁委员会接待当事人咨询释疑解惑。
稿件来源:2021年7月1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