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历史展馆、听老战士讲革命往事、集体重温入党誓词……5月底的里溪村骄阳似火,中山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党员来到这里的党员教育基地。开展这场活动的主旨,是思考一个问题:如何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司法行政高效履职?
今年以来,中山市司法局专门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多措并举立体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学习和工作落在了“为民”“惠民”的关键点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纸公证书 传递服务温度
5月20日,一份“沉甸甸”的遗嘱公证书交到了阿庆(化名)手中,他正是这宗遗嘱公证的受益人。
马伯今年84岁,无儿无女。近十多年来,他因身体多病,生活难以自理。外甥阿庆将马伯视为至亲,悉心照料使其安享晚年。马伯深受感动,他希望用遗嘱公证的方式,将自己唯一的房产留给阿庆。
了解马伯的实际情况后,中山市火炬公证处立即安排党员同志对接服务。5月19日,火炬公证处副主任黎清秀与同事携带设备上门入户,按照规范流程办理公证,并根据80岁老人免费办理遗嘱的政策,为马伯申请了免费办理。次日,遗嘱公证书就交到了阿庆手中。
今年以来,中山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公证服务的实施方案》,各公证处积极开展“主动上门”服务,让老、弱、病、残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公证事项;对办证需求较为集中的社区、厂区、校区派出服务团队,以巡回办证、蹲点办证等形式,把服务送到百姓身边;大力推广公证服务“网上办”,让信息帮群众跑腿。
3月份以来,全市公证处已经累计上门服务126人次,在各镇街开展巡回办证、蹲点办证80场次、170宗;累计办理“零跑腿”公证1138宗,其中,受理后24小时内出证的962宗。
公证服务的温度,通过一张张公证书传到了群众心里。
▲中山市凤翔公证处开展“党员巡回办证”活动,到社区为群众提供公证服务。
法律援助为特殊群体构建“防护墙”
4月15日,中山市法律援助处(下称“中山市法援处”)指派法援律师上门,第5次为向女士办理申请法援手续。
2016年,向女士遭遇医疗事故损害,留下了严重后遗症。因与涉事医疗机构协商赔偿事宜无果,2017年,她提起了诉讼,并先后4次申请法律援助。此后,中山市法援处先后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了该案件的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环节。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向女士的合法诉求。
案件判决生效后,涉事医疗机构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中山市法援处又及时指派工作人员及法援律师上门,为其继续提供执行阶段的代理法律援助服务。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山市司法局正将“司法为民”实践推向更深层次。今年以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山市法援处不断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创新,降低门槛、简化受理程序,不断扩大援助范围。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扶养费赡养费等事项,还开通了法律援助直通车,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3月份以来,全市已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0宗,其中,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65宗。充分利用“12348”“883631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及“AI法律顾问”小程序等,为中山市民群众累计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服务1261人次。
创新人民调解 筑牢“第一防线”
强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在人民调解等领域也能找到生动案例。
2019年,中山市石岐街道某居民楼的业主们决定为旧楼加装电梯。但施工单位与业主沟通不畅,双方在项目施工细节、施工要求及费用承担方面产生了严重分歧,60户单元房的317名业主与某电梯工程公司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
了解情况后,石岐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调解员、驻点社区律师迅速介入,从“法、理、情”等角度展开调解,对当事双方争论焦点进行了解析,释明合同终止的利害因素。双方最终于近日达成一致同意,由业主方向施工方加付1.8万元,作为调整设计、重新报建等方面的补偿。至此,这起涉及人数众多的旧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矛盾双方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再次体现出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安全阀”作用。
事实上,随着中山市司法局持续扎实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实践也在不断升级。
今年以来,随着《中山市“援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正式印发,律师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之间建立了有机链接,“援调对接”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进一步凸显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的优势,打通了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一公里”。
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市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矛盾纠纷案件2107宗,调解成功2074宗,调解成功率98.43%。
用活四种方式 狠抓党史学习教育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山市司法局灵活运用“线上+线下”、“规定+自选”、“正向+反面”、“理论+实践”四种方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在“线上+线下”方式中,中山市司法局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通过集中上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研讨等方式,开展“线下”集中学;组织个人利用闲暇时间,通过“学习强国”“广东司法行政”“中山政法”“法润中山”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线上”穿插学习,实现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时间全覆盖。
通过“规定+自选”方式,严格按照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和四个专项治理方案,紧扣“三大主题”,围绕“四项任务”,以“五个过硬”的要求,全力抓好“四个教育”,完成规定的全部学习教育内容。同时,结合业务特点确定“自选动作”,形成有益补充,实现党史学习教育内容的全覆盖。
通过“正向+反面”方式,推动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双管齐下。印发英雄模范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组织学习正面典型,形成自我激励、奋勇争先的学习局面;同时,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教育报告会等,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以“理论+实践”方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在理论学习上突出“政治引领”,“一把手”讲授主题党课,邀请市委党校专家授课,组织政治轮训班,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在实践行动中突出“司法为民”,及时部署律师行业、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重点行业整治为突破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