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长李炳军在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细落实,6月29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厅上半年“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兵、胡勇出席会议,并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听取了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和立法、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备案审查、律师、公共法律服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办公室等处室和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工作汇报,并就如何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抓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展开了讨论。
张涛厅长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聚焦“四新”主目标和“四化”主抓手,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要认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和短板,明确工作思路,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三要加强学习,准确掌握考核方案要求,仔细研究各项指标任务,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找准工作突破口,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四要强化责任担当,承担主体责任的要落实好牵头职责,相关责任处室要落实直接责任,加强和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了解掌握工作落实进度并推动落实。五要善于创新,把司法行政工作与依法治省、法治建设等工作统筹起来,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任务指标具体化、清单化,科学制定工作评价或监测机制,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六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律师、人民调解、仲裁、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监管,做好人才队伍保障,全方位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七要加快推进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起草工作,加强法治督察,深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中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公平公正,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有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