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7月5日,枞阳县法院执行干警突击执行至被执行人张某某家,敲开张某某家门,出示工作证件,核实张某某身份信息并依法督促张某某履行。
张某某与金某某系同村村民。2011年,张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金某某借款28500元。借款后,金某某多次催讨,但张某某一直未予归还。2019年5月,金某某将张某某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调解协议。但张某某在归还16500元后,余款12000元却迟迟未再履行。2021年3月,金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及时开展发出执行通知、发起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等各项执行工作。但被执行人张某某始终拒不履行,甚至千方百计躲避执行。7月5日,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电话——被执行人张某某偷偷回到家中,遂突击执行至张某某家中。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们,一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某某一脸惊愕,知道自己现已无处躲藏,只得乖乖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