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谢谢您帮我和弟弟执行到位抚养费,这面锦旗献给您。”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成功执结一起未成年人抚养费案,为了表示感谢,姐姐和弟弟一起把一面“情系未成年人权益 伸张正义执行神速”的锦旗献给了承办法官。
2016年,父亲何某把母亲龚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姐姐的抚养权,考虑到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且姐姐也明确表示愿意与父亲何某一同生活,因此法院支持了何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姐姐归何某抚养,龚某自2017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用8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时止。判决生效后,龚某未按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何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子分到执行法官手上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龚某的账户进行了冻结,且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出发,决定联系龚某协商处理。但是何某无法提供现在龚某的联系方式,对龚某现有地址也一无所知。经过多方走访、翻看审判案卷,执行法官发现龚某与其哥嫂关系密切,通过与龚某嫂子的沟通,龚某主动出现在法院和执行法官面对面协商。原来因为何某和龚某关系恶劣,双方之间断连,龚某没有渠道给付抚养费,她也感谢法院为他们搭起一个桥梁,一次性付清了拖欠的抚养费,并表示之后的抚养费都会按时给付,至此案件顺利结案。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沅陵法院一直以来都十分关爱和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下一步,沅陵法院将继续加大审执联动,对涉未成年权益保护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执、快结,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