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东区人民法院十里铺法庭依法对当地一家企业的股权进行解封,使得该企业能够及时顺利办理企业上市,以实际行动助力东区营商环境优化。
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涉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人对其在该企业所占部分股权申请诉前保全,经审查,十里铺人民法庭依法对该股权予以冻结。之后,被申请人来到法庭以企业股权被冻结,影响企业上市为由申请解除保全。承办法官向其释明,解除保全需提供充分的财产进行担保,被申请人表示无可提供的担保。考虑到采取保全措施将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针对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法官耐心解释,并建议可以担保人财产或保险公司保函等作为担保,通过共同努力,最终被申请人以案外人的房产和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作为担保,承办法官经过认真审查,当日即作出裁定,被冻结的股权依法及时解除。股权解除冻结后,该企业的上市工作已在正常进行中。该案的处理,不仅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案件的下一步执行提供了保障,同时也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下一步,城东法院将继续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着力加强对涉企业案件的审理力度,畅通绿色诉讼服务渠道,从案件受理、文书送达、财产保全、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实现快立、快审、快执,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城东法院将秉承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始终做好为民解忧、为企业解难工作,把“为民办实事”做实做细,积极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促进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