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班努)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执法形象,不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文明素养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部署要求和行政执法有关职业道德规范要求,7月2日,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司法局制定出台了《阿克塞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用语指引》,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用语进行了全面规范。
《行为规范》的出台,是落实“执法为民”,避免执法矛盾,提高文明执法水平的一项举措。《行为规范》分别从一般性规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与证据保全、行政处罚、音像记录规范用语五个内容对行政执法行为及文明用语进行规范,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牢记“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做到先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用语文明规范、表达通俗准确、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打造队伍整洁、文明执法、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下一步,阿克塞县司法局将着力推动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崭新形象。一方面,全力抓好《行为规范》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实现执法规范化。另一方面,加强检查和考核,强化执法监督,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全力打造阿克塞县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酒泉市阿克塞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