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梦茹)“调解证、调解徽、调解牌,我们这些个‘散兵游勇’如今摇身一变也成了‘正规军’了。”“今后我们会认真履行好人民调解员职责,为群众服务,争当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刚领到人民调解员证件的调解员们高兴地表达着自己的喜悦之情。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走向专业化、标准化,甘肃省敦煌市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员动态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为敦煌市包括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内的114个人民调解组织的1456名人民调解员配发了人民调解员证、人民调解员挂牌、人民调解徽章。真正实现了“持证上岗、亮证服务、依法调解”。
人民调解员证由省司法厅统一样式、统一制作、统一编号,实行年度备案制和积分制考核。此次配发人民调解员证,并在全市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是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秩序,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更好地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敦煌市司法局还将在总结和推广以往先进经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以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为契机,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员的选举、业务培训、工作规程、权利义务、以奖定补等管理制度,确保管理有序、行为规范、运转流畅。同时,不断激发人民调解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责任感,把人民调解员队伍真正建设成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敦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敦煌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