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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而不养” 诉讼解除24载父女情

发布时间:2021-07-12 来源: 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第12法庭,一场令人揪心的庭审正在进行。

  拿着请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状,东丽法院华明法庭庭长孙兆敏按照程序询问坐在原告席上的年轻女孩:

  “你主张解除收养关系,现在诉求有变化吗?”

  女孩柔弱的声音从口罩后面传来:“没有变化。”

  孙兆敏又转向被告席上的中年男子:“那么被告的答辩意见是什么?”

  被告,即原告的养父朱某头也不抬地回答:“没有意见。”

  孙兆敏愣住了。

  从接案那时起,孙兆敏就构思了一些话,只要朱某说一句“不同意”,他就打算劝说女孩再慎重考虑一下。即使没有血缘,24年的父女亲情仍在,有多大的矛盾需要走到解除收养关系的地步呢?

  收养之恩 难掩父爱缺席

  坐在原告席上的女孩小朱,身世十分坎坷。24年前,出生不久的她被丢弃在河堤上,身上只裹了一条小被,被子里放着写有出生日期的纸条。当时,朱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和家里商量后便收养了她。

  收养孩子本是善心之举,但抚养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小朱7岁那年,朱某夫妇离婚,小朱便和父亲共同生活。对小朱来说,朱某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他平时很少出现,都在外头跑,从来没抚养过我,我一直跟着奶奶生活。”小朱看向审判席,“法官,您问问他,学费、生活费他给过一分钱吗?”

  孩子的心是敏感的。从小到大,朱某的“缺席”让小朱对他越来越失望,这种失望在高二那年变成了绝望。那一年,小朱无意中发现了收养公证文件,正值青春期的她受到巨大打击,而父亲依然不在家中,未能及时给予关怀,最终小朱伤心之下决定辍学打工。近年来,由于房屋拆迁、办理低保等原因,小朱和父亲之间的关系愈发恶劣,经常争吵。“孩子,那你也不能因为吵架就和养父解除收养关系呀。你想想,要不是当初他收养你,你可能已经没命了啊!”孙兆敏劝说道。

  没想到,小朱却哽咽着流下泪来:“不是我要解除收养关系,是他不要我了。”

  小朱当庭提交了几份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原来,先提出解除关系的竟然是养父朱某。看着聊天记录里朱某发出的“再不配合签字,我就到法院告你,解除收养关系”等话语,孙兆敏忍不住皱起眉头。

  “朱某,这些话是你说过的吗?你作为一个父亲,怎么能对孩子说这样的话?”

  “拆迁得户口本上的人都签字才能拆,她一直不肯签字,我也没有办法。”朱某辩称。

  “不就是签字吗?今天判决出来我就跟你去村里签!”小朱哭着说。

  调解不成 24年收养关系解除

  “老朱啊,虽说当年你收养了她,给她一个家,但在她成长过程中需要父爱的时候,你却总是不在她身边。你们之间的隔阂这么大,你是有责任的。”孙兆敏看向被告。

  朱某很委屈:“我得出去挣钱呀,没办法在家陪她。”

  孙兆敏反问道:“那你挣了多少钱,有多少是给女儿使用的?”

  朱某的声音顿时小了:“……没挣多少,偶尔给她一点。”

  根据朱某亲戚的证言,朱某拿给家里的钱远不够小朱基本生活所需,都是朱奶奶含辛茹苦把她养大。朱某如今在山东又成了家,近一年来一直在山东跟现任妻子生活。听说村里拆迁,朱某才姗姗归来。

  “原告配合你签字的话,你还要解除收养关系吗?”孙兆敏问。

  朱某没有回答,小朱也沉默着。

  看着互不理睬的父女俩,孙兆敏最后问道:“我再问一遍,对于解除抚养关系,你们是什么意见?”

  “没有意见。”

  “老朱,你要想清楚,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女就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你现在已经快五十岁,将来小朱对你没有赡养义务,你明白吗?”

  朱某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我明白。”

  孙兆敏见原、被告对解除收养关系意见一致,当庭出具了解除收养关系调解书,并语重心长地对小朱说:“孩子,虽然你和养父解除了收养关系,但你要记得,你还是有家的,你的奶奶还等着你。学业方面,我希望你不要放弃,至少报考专科,要对自己的将来负责。 ”

  小朱擦干眼泪,点了点头。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7/id/61447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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