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在充分发挥生态审判职能的同时,综合运用预防、打击、修复等多种措施,强力构建司法屏障,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打好预防针——普法宣传有深度
“虽然砍的只是几棵树,但毁坏的可是我们的生命线!”
“这是活化石,砍一棵就少一棵了,我们一定要将这些树好好保护起来!”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法官选择典型案件走进林区,进行现场讲解以案说法,鲜活的案例让群众大受触动,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与此同时,敦化林区基层法院还联合公安、检察、林业局等部门开展环境保护进校园、进村组活动等方式,拓宽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
筑强打击拳——惩治犯罪有力度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为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公开开庭审理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教育警示社会公众树立法律意识、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构建缝补线——生态修复有温度
环境资源类犯罪多属于轻刑类案件,缓刑率较高,惩治、预防效果不太明显。为破解这一难题,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从有利于恢复植被的角度出发,采用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将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积极落实生态恢复补偿作为悔罪表现,纳入宽缓范围,敦促案件当事人开展“补植复绿”,还绿于青山林地,强化对犯罪嫌疑人的生态环保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个案的警示教育功效。
助力新发展——服务经济有强度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坚持理念先行,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统筹审判工作。2017年,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在辖区内设立大石头、黄泥河两个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2020年,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与辖区林业企业共建微信普法答疑群,解答企业疑问,加强新法宣传,提供司法保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推进实践“两山”理念,持续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为辖区进一步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