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7月6日,肥西法院桃花法庭和翡翠社区值班律师、社区干部一行来到桃花镇翡翠家园小区,对一起赡养纠纷案的老人汪某进行回访,了解老人居住、子女照料等情况,督促子女履行调解协议,依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家住桃花镇的汪某与丈夫共养育7名子女,现子女均已成年。自汪某丈夫去世后,汪某一直独自居住,由其次子负责老人的基本日常生活照料。但自2020年8月汪某意外摔伤后无法独立生活、需要专人照顾,七名子女却因如何赡养老人而争论不休。老人在没有专人照顾、生活陷入困境后,无奈委托法律援助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七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结合汪某的家庭情况及赡养需求,根据当事人意愿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情理和法理的耐心劝说下,七名子女解开心结,达成赡养协议,并就老人日后的生活及医疗开支负担进行了约定。
家和万事兴,桃花法庭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坚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原则,注重受损家庭关系的调整和修复,将审判的刚性和调解的柔性相结合,从根源化解当事人矛盾冲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尤其是在赡养纠纷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中,为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桃花法庭确定了“判前充分了解,调解方案优先,亲情修复为重,重点跟踪回访”的审理思路,用细致的工作化解家事的隔阂,用司法的温度消融亲情的冰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