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近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胡某打来的电话,表示已将拖欠的赔偿款全部还给申请执行人梁某。经核实,这起耗时5年多的执行案件已随着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而顺利执结,该院发出的《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6年1月,梁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将其雇主胡某诉至法院,法院生效判决胡某赔付梁某各项损失16万余元。案件执行过程中,胡某一直以暂不具备经济能力为由拖延履行,执行到位部分款项后,剩余款项的执行工作难以推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21年3月,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胡某名下有一套房产,执行法官核实线索后发现,胡某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先后购买了两处不动产,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涉嫌拒执犯罪。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决定向胡某送达《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鉴于胡某手机已停机无法联系,执行法官曾多次上门寻找,后通过房屋的承租人与胡某取得了联系。收到通知书后,胡某立即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请求宽限数日,并表示正在积极筹款。在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胡某分两次向其履行了剩余款项,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