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现场
组织熊某和某酒店方洽谈和解
近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制度,高效执结两件执行案件,圆满化解了当事人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益阳某公司因多次向祝某索要货款未果,遂根据生效仲裁调解书向张家界中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干警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祝某与益阳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系十几年的生意伙伴,在公司经营初期,祝某给其提供过诸多帮助,祝某现正在进行二次创业,并表示愿意清偿债务,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宽限一定时限。执行干警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将上述执行情况反馈给申请执行人,阐明法理和情理,申请执行人表示知道祝某现在困难,与其系多年的生意伙伴,也结下了深厚的友情,愿意给其一定的宽限期。最终,经执行干警多次做工作,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张家界中院在熊某申请执行张家界某酒店、庄某一案中,调查了解到该酒店位于武陵源核心景区,是一家星级酒店,由于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同时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熊某系旅游从业人员,需要为广大游客提供酒店住宿、旅游讲解等服务。在发现双方有共同利益需求后,执行干警更新了执行方案,多次组织双方洽谈和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当前,张家界中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受到当事人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