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市、县两级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牵头抓总、议事决策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举办一次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各县(区)利用七月第一周“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周”契机,依托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组织一次征文撰写活动。动员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以“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为主题积极撰写文章,展现《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影响。
四是实施一次法律监督专项检查。联合检察机关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查纠整改质效。
五是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向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宣传《社区矫正法》,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