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各项制度要求,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2020年以来,共开展合法性审查事项1205件,其中,文件审查、备案549件,涉法事务处理656件。
一是完善机制。健全审查制度。提请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主体清单。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制定并公布市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主体清单之外的组织和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坚持两级审查。要求承办单位在集体审议前必须经过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在提请市政府审议前必须经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二是优化方式。建立信息化审查模式。依托市法制监督平台构建上下贯通、覆盖县区的审查工作系统,实现一站式和全方位管理。探索多维度审查方法。对重大事项采取“书面审+外调查”模式开展审查。注重智囊团作用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研究处理重点领域重大涉法事务238件次。
三是增强效果。有效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的同时不断减量提质。不断增强重大决策实效性。将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要求纳入审查范围,保障不同主体的意见和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推进依法处置重大涉法事务。市司法局固定列席或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国资领导小组会议等,从法律角度对重难点问题提出应对策略,推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