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期,但偏偏有人以身试法,进行非法捕捞。近期,江津区公安局破获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现场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近日,江津区公安局四面山派出所民警日常巡逻至辖区马家坪山上时,发现有人在山下的笋溪河内电鱼。民警立即下山,在笋溪河河谷将2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当场抓获,查获电捕鱼工具一套,渔获物黄颡鱼2条、马口鱼9条、四川华吸鳅26条、大口鲶3条、鯵鱼96条。
无独有偶,第二日凌晨,珞璜派出所在对綦江河仁沱至珞璜段进行夜间巡查时,在綦江河清家湾处发现有灯光闪烁,疑似有人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民警果断出击,抓获3名嫌疑人,并在附近草丛中查获作案工具和渔获物。3人利用电捕鱼的方式在綦江河清家湾水域中共捕获鱼类57条、虾137只、青蛙1只、螃蟹1只。
当天22时许,先锋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先锋镇永丰村笋溪河洋坝溪河段将正在河内电鱼的王某、罗某抓获,当场查获电瓶、逆变器等作案工具,渔获物1953.88克。
“大部分非法捕捞者都是源于自己嘴馋,抱着不会被抓的侥幸心理顶风作案,这3起案件也不例外。”民警介绍道。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