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三驱法庭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支付部分拖欠的抚养费,维护了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张某与李甲于2006年生育李乙,2007年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李乙归张某抚养,李甲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之后,张某与李甲都已重新组建家庭,李甲仅支付了2000元抚养费。近年来,李乙生活和学习开支越来越大,张某的经济压力与日俱增,无奈之下,李乙提起诉讼,要求李甲支付拖欠的抚养费47700元(计算159个月),自起诉之日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并承担医疗费、教育费的50%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受理案件后,法官考虑到李乙系在校学生,本案中拖欠抚养费的时间长达13年,遂迅速与李甲取得联系,及时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李甲支付李乙2021年6月之前的抚养费共计40000元,并约定当庭支付5000元,其余费用分三期支付;从2021年6月起,李甲每月月底前支付李乙生活费300元,李甲负担李乙的医疗费、教育费的50%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
“法官,谢谢你!这么多年了,总算拿到一部分抚养费了……”拿回了抚养费,孩子的支出有了着落,张某长舒了一口气。最后,法官仍不忘叮嘱一番:“李甲,你要认真对待这个事情,兑现你的承诺,按时足额付款,给你儿子做个榜样……”“张某,好好照顾李乙,敦促他认认真真完成学业……”从立案到结案,仅仅耗时15天,一起长达13年的抚养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