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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天天见|通化县法院二密法庭:大山里的巡回法庭

发布时间:2021-07-20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山的那边还是山,纵横起伏的崇山峻岭之间星罗棋布着84个自然屯,由蜿蜒的山路连接起来,形成了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二密人民法庭辖区四乡(镇)1100平方公里独特的地理风貌。今年以来,二密法庭干警按照该院党组关于法庭工作窗口前移、服务延伸的总体要求,用三分之二的工作时间跋涉于辖区莽莽群山之中,用热情和汗水书写着为民司法的篇章,被人民群众亲切的称为“咱大山里的巡回法庭”。

  立案到乡镇、开庭在村屯、调解进家门

  二密法庭把立案窗口前移到乡镇、把巡回办案延伸到村屯田间地头和当事人家里,制定了“立案到乡镇、开庭在村屯、调解进家门”的便民服务措施。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加高效快捷地化解民事纠纷。

  立案到乡镇

  针对辖区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该庭定期到设立在光华镇、兴林镇和四棚乡的巡回办案点,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这一手机立案办公终端,指导诉讼当事人在巡回办案点就地立案。4月19日,在光华镇巡回办案点,通过办案人员的指导,高某用自己的手机下载“吉林微法院”程序,将8件案件成功立案。当事人高兴的说:“这样立案省时、省力,真方便!”该庭通过“移动微法院”巡回立案占立案总数的62%,当事人不出乡镇就能够立案,减轻了几经辗转到法院、法庭立案的诉累。

  开庭在村屯

  针对辖区偏远村屯、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到村屯开庭。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有利因素和调解方法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事半功倍。光华镇某村于某、张某等12位当事人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该庭及时受理后,在立案后第三天承办人员就赶赴光华镇某村巡回审理,通过登门耐心调解,12件案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12起民事纠纷从立案到结案仅用4天,及时化解了矛盾。今年上半年到村屯巡回审理83件,占审结案件总数(136件)的60.1%。

  调解进家门

  调解进家门。今年4月12日,通化县兴林镇某村村民孙某到法庭立案,请求与其丈夫赵某离婚,理由是因性格不和经常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纠纷,进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立案人员根据案情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受理了该案。4月13日,案件承办法官主动登门到孙某家进行调解,起初孙某情绪非常激动,向法官哭诉被告赵某脾气暴躁,不关心妻子等情况;丈夫赵某情绪也非常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从孙某家里窗明几净、日子过得也十分殷实以及赵某那双布满老茧、皲裂的手为切入点,阐述夫妻共同努力营造幸福生活的难得,同时抓住孩子尚未成家的关键,分析离婚对孩子未来生活的影响,经过两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说,夫妻双方终于摒弃前嫌,言归于好。该庭今年上半年登门调解4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136件)的30.8%。

  多元巧解讨薪难

  该庭始终坚持双向引导、双向分流、多元调解,整合诉讼、行政、人民调解等各方面调解力量,构建以乡镇多元调解微信群为核心的多元调解网格,推动诉前调解和立案审理有效衔接,畅通了当事人在诉前、立案后解决纠纷的渠道。

  2020年秋天,三棵榆树镇16名农民工在四棚乡某村一位参农的参园打工,有5万余元劳务费未付,2020年冬天,参农不幸病逝,16位农民工几经周折讨薪无果。该庭在四棚乡巡回办案点接待这一群体诉讼后,考虑到如通过诉讼程序审理该案,将涉及到析产、继承以及评估、鉴定等一系列复杂的诉讼程序,需要耗费双方当事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于是将16起劳务合同纠纷纳入诉前调解案件,并启动多元解纷程序,委托四棚乡司法所和四棚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该案。四棚乡司法所多次找参农继承人王某做思想工作,评估案件判决结果,分析启动审判程序后可能增加的诉讼成本。经过释法明理,王某同意偿付劳务费,与16位民工达成了分期给付劳务费的和解协议,并即时给付了劳务费15000元,剩余35000元承诺于2021年10月1日前全部付清。法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该和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了该协议的法律效力,16件案件得到妥善的解决。此次案件的多元调处便捷、快速的解决了当事人的难题,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衡之以法化解疑难纠纷

  该庭总结了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方法:案件审理只有找准矛盾焦点、利害关系平衡点、调解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衡之以法,才能及时化解矛盾。

  光华镇同心村孙某家的小牛犊跑到公路上被汽车撞折了右腿,不能行走,失去了耕牛的使用价值,造成损失1万多元。由于事发现场没有存留证据,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孙某于4月26日把汽车驾驶员赵某和某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同时提交了牛犊受伤的因果关系及损失数额的鉴定申请。承办法官充分运用鉴定前质证的契机,向各方当事人分析了过错责任,指出牛犊无人管护上公路受伤,主人有过错;汽车驾驶员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也有过错。提出司法鉴定费时、费力、费钱,建议双方各让一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经过悉心调解,保险公司赔偿了原告牛犊损失5800元,赵某承担了案件受理费,各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截至目前,该庭审理各类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5%、调解、撤诉率为91.6%,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均为100%,案件平均审限仅为13天。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7/id/61598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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