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保全和执行过程中,有一种控制财产的措施——线上查控,即网络查控。实践中,线上查控能够解决诉讼、执行中的一些难题,有的案件立案后,被告联系不上,通过线上查控控制了被告财产后,被告只好主动联系法院。
近期,柳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某米业公司诉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该米业公司通过申请保全,法院线上冻结了张某的银行存款。不久后,张某主动电话联系了法院的保全法官,在法官向其释明利害关系之后,张某主动来法院与米业公司达成了和解,案件得以执结。
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焦某和曾某申请保全了被执行人刘某的住房公积金。案件申请执行后,柳河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刘某进行线上财产查询时又发现被执行人在上海某银行有存款,遂冻结了该笔存款,最终该案件很快就顺利执结了。
法官提醒
当事人申请保全,只有在诉讼阶段才可以提起线上查控,在诉前和执行前阶段均不支持线上查控,到执行阶段,随时可以进行线上查控。只要有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法院就可以在线上查询到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信息,可以在线上对银行存款、网络资金操作冻结,对不动产、车辆则仍需要线下操作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