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江西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的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和黑色签字笔。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参加检查。
五、参加体检人员请下载打印《考生体检须知》(附件2),仔细阅读后由本人签字,并在集中点名时上交。
六、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体检现场不得使用手机、电话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八、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妇科、X光等)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九、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