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案件受理情况
2013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068件,较上年1026件增长4.09%。受理939件,受理率为87.92%,较上年受理率89.47%略有下降。其中,省政府收到60件、16个州(市)政府共收到816件,省政府和16个州(市)政府的受理率为89.73%;省政府部门收案单位由上年的8个增加到10个,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2件,受理153件,受理率为79.69%;省国家税务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受理1件,受理率为100%,根据规定不计入本省统计数据。从收案情况看,省政府本级机关由上年31件上升到60件,增长93.55%;16个州(市)政府收案数量差距较大,收案最多的昆明市有227件,收案最少的怒江州只有10件;部分州(市)收案数量与上年相比,增降幅度较大,增幅超过40%的有迪庆州、临沧市、玉溪市、文山州、红河州,降幅超过40%的有普洱市、德宏州、保山市、怒江州、丽江市,增幅最高的迪庆州为233.33%,降幅最大的普洱市为62.79%。
(二)被申请人情况
县、乡两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991件,占案件总数的92.79%,与上年的95.71%相比,下降2.92个百分点。
(三)行政复议机关情况
在案件数量有所增长的前提下,县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办理案件的比重由上年的34.80%下降到34.46%,市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办理案件的比重由上年的53.70%下降到46.54%,省政府和省政府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所办理案件的比重已由上年的11.50%上升到19.01%。行政复议案件在层级分布上呈上移趋势。
(四)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领域和事项
2013年,行政复议案件主要分布领域与往年大体相同,土地、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拆迁、工商、质监、林业和城市规划等8个领域的案件都超过30件。其中,土地、公安两个领域的案件达到406件,占案件总数的38.02%;工商、质监两个领域的案件由上年的100件上升到144件,占案件总数的比重由上年的9.75%上升到13.48%;城市规划领域的案件由上年的4件迅速增长到35件。
从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事项看,行政处罚类案件所占比重从上年的32.07%下降到30.52%,行政强制措施类案件所占比重从上年的4.87%上升到5.71%,行政征收类案件大幅减少,所占比重从上年的14.01%下降到5.06%,行政许可、行政确权、行政确认等类案件所占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等类案件急剧增长,所占比重分别从上年的0.29%、2.83%上升到3.18%和6.93%。
(五)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
2013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39件,加上期结转38件,共审理977件,已审结894件,占审理案件总数的91.51%,办结率与上年基本持平。从审理结果看,行政复议维持率由上年的67.11%下降为58.50%;确认违法、撤销、变更等直接纠错和以调解、被申请人自我纠错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等方式结案间接纠错的案件比重由上年的26.53%上升为32.77%。
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一)案件受理情况
2013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653件,较上年的526件上升24.15%。其中,省政府6件,16个州(市)政府638件,省政府部门中只有5个部门发生行政应诉案件9件。
(二)被告情况
2013年行政诉讼案件在各级行政机关不同层级的分布比例,与上年相比没有明显变化。绝大多数行政应诉案件仍然发生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占案件总数的88.82%。
经行政复议后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182件,比上年138件上升31.88%,占行政复议机关办结案件总数(894件)的20.36%,较上年的15.39%明显上升。这一方面表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质量和公信力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表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逐步增强。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被告的29件,占案件总数的4.44%,较上年的3.61%有所上升,且主要集中在土地、城市规划、林业等行政管理领域。
(三)一审的审理结果
2013年,人民法院一审已审结的554件行政应诉案件中,判决维持、确认合法或有效的141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25.45%,较上年的28.79%有明显下降;纠正类判决(撤销、变更、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违法或无效、赔偿)77件,较上年的65件上升18.46%,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3.90%,与上年的14.29%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