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收案与受理情况
2018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621件,与上年的1712件相比,下降5.61%;受理1306件,受理率为80.57%,与上年的受理率76.23%相比,上升4.34个百分点。其中,省政府收到124件,受理33件;16个州(市)政府收到1337件,受理1157件;16个省政府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0件,受理116件。各州(市)间收案数量差距较大,收案最多的昆明市有308件,收案最少的临沧市只有16件。
(二)被申请人情况
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占6.89%,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79.94%,省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2.22%。
(三)行政复议机关情况
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31.55%,市县两级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57.04%,省政府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8.88%,省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2.53%。
(四)案件涉及的领域和事项
2018年,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在公安、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规划、房屋征补(拆迁)、食品药品、林业、城乡规划、工商等几个主要领域。2017年未出现环保方面的案件,2018年达到27件。上述领域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81.44%。从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事项看,行政处罚、行政确权、行政确认类案件所占比重从上年的67.81%下降到62.06%;信息公开和行政不作为类案件所占比重从上年的10.70%下降到8.21%;行政强制、行政许可、举报投诉等类案件所占比重达到18.70%,较上年的14.49%上升4.21个百分点。
(五)案件审理结果
2018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06件,加上年结转110件,共审理1416件,已审结1208件,占审理案件总数的85.31%,办结率比上年的87.73%略有下降。从审理结果看,维持率由上年的48.39%上升为48.59%;驳回率较上年9.16%上升为9.44%;以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确认违法等直接纠错和以调解、撤回申请、和解等方式结案间接纠错的比重由上年的42.45%下降为40.32%。
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一)案件受理情况
2018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发生行政应诉案件共计3341件,较上年的2369件上升41.03%。其中,省政府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9件,16个州(市)政府发生行政应诉案件3268件,15个省政府部门发生行政应诉案件54件。
(二)被告情况
2018年,发生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应诉案件2907件,占应诉案件总数的87.01%,较上年的83.45%上升3.56个百分点;省政府及其部门发生行政应诉案件70件,占应诉案件总数的2.10%,较上年的3.84%下降1.66个百分点。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2497件,占案件总数的74.74%;复议机关单独应诉135件,占应诉案件总数的4.04%;复议机关和原行政行为机关共同应诉709件,占应诉案件总数的21.22%。
(三)案件一审审理结果
根据新的统计分类方法,2018年人民法院一审已审结的2529件行政应诉案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确认合法或者有效的124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49.11%,较上年的54.89%下降5.78个百分点;改变类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无效、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374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4.79%。其中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案件判决改变381件,复议机关单独应诉案件判决改变40件,共同应诉案件判决改变9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