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管辖区域地处在吉林省最边远的地区,那里森林覆盖率极高,更有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东北虎、东北豹、黑熊、野猪……都栖息在这里。林区地广人稀的特点,使得老百姓为了打官司,通常要从一百多公里外的林场到法院所在地,耗时耗力。与此同时国家成立了东北虎豹公园,而法院辖区恰巧处于了虎豹公园的核心区,就是这样的自然环境与地理条件下,造就了深入林区的巡回审判工作,法院干警们在严寒酷暑中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生态防线的驻守,将司法服务延伸到了最后一公里。他们深知林区法院存在的意义不仅仅是守护林区百姓安宁,给予他们法律保障,更是守护好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大家园。秉承着相同的信念,他们不停地转变着不同的身份……
野生动物的守护者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进饭锅里。”过去的林区人民,总是以山珍野味为食,打点野味尝尝鲜,在他们心里这件事和“犯法”丝毫扯不上关系,猎捕野猪、野兔案件便时有发生。
一起大兴沟村民因贪嘴非法猎杀野猪的案件引起了主审法官的注意,“在大兴沟就有我们的巡回审判点,我们不如去当地开庭,这种案子单单惩戒是不够的,个体的小惩,能给集体带来威慑才是最重要的。”主审法官说道。
庄严的国徽,响亮的法槌,震慑到的不止是当事人,更把这种守护生态的意识传播到了在场每一位旁听者的心中。“随着我们国家对于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现在不止说是猎杀了野猪、狍子,就是在山上下了套子,有可能被发现也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我们来这里开庭,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个体的案件,能给大家带来一些警醒,这种错误千万不可以再犯了。”审判结束后,主审法官语重心长的说道。
绿色生态的捍卫者
穿林海、踏雪地,深一脚浅一脚,在这个连信号都显得稀缺的林海雪原深处,在这零下20多度的环境里,发生了一起林地资源纠纷案件。
由于当事人双方承包的红松果林地两区紧挨着,林地划分线本身犬齿交错,还有许多共有树,权属不清。一方认为,自己的松子被一方摘采,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便找到了林场,林场多次调解都没有达到良好效果,于是联系到了法院经常来巡回办案的法官。
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主审法官决定组织巡回审判,就这样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国徽高悬,构成了简易法庭,在几番调解后双方仍争执不下,法官当即决定用事实说话,拿起了林相图,和当事人前往现场勘查。
去现场的路比想象中要难走的多,冬天积雪很厚又无人踩踏,法官和书记员穿的都是皮鞋,一路走下来鞋里早就被雪浸湿,但这并没有影响现场勘测的步伐,到达林地纠纷区域后,主审法官发现确实有一些树木长在了交界线上,不好划分,多年调解经验的积累,让法官很快找到了解决的办法——用两种颜色不同的涂料对树木进行均分,并采用一年一轮换的方式,进行红松果采摘。这种方法充分的保证了公平性,当事人当即便达成了调解。
就是在这种汗水都能结冰的雪地中,林区法院的法官,用平凡却不普通的司法行为,守护着林区的青山绿水,守护着林区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法制宣传的演说家
“要是知道这是犯法的,说啥我也不能做呀!”,“我就是想弄点树枝当烧柴,怎么就犯法了呀?”……
这种自白,经常出现在当事人的口中,过早的务农生活让他们失去了读书的机会,很多当事人都是年纪偏大且文化水平偏低。农家老人郑某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他与老伴相依为命,生活在一个几十平米的平房里,为了家里能够温暖的度过这个冬天,便私自砍了烧柴,殊不知在采伐的林木中,就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松树。在他本以为弄点烧柴不会怎么样时,已经违反了法律。
每每遇到这样的案件,都使法官感到惋惜,但是法律的高压线是不容触碰的,它不会因为无知就无罪。因此每次巡回审判结束,一个个醒目的条幅,一张张图文并茂的宣传单,一句句耐心细致的法律知识答疑,成了法官和林区人民之间最好的媒介。“只有大家都知法了,才能更好的守法。”法官如是说道。
作为土生土长的林区人,对于林区生态的保护意识,深深扎根在每一位干警的心底,为了更好地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为了让群众少跑腿,延伸法律触角,他们不断地转换着不同的身份,却始终坚持着同一个司法理念。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普法,在这一次次服务人民、守护生态、捍卫正义的过程中,为保护林区的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