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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微信冻结措施 拒执人主动履行执行款

发布时间:2021-07-24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我现在就还钱,快点把我的微信解冻吧,这真的很不方便……”7月20日,霍邱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冻结被执行人郑某的微信账户,成功迫使郑某主动履行了义务。

  2020年5月18日,侯某与郑某通过微信相识,侯某转款40000元向郑某购买头盔,约定于2020年5月19日晚上七点前发货。然而郑某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发货。侯某要求郑某返还钱款无果,以致成讼。经审理后,霍邱法院依法判决郑某返还侯某货款40000元。然而,郑某在仅仅偿还10000元后,下余30000元款项拒不偿还。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郑某的微信账户。之后,郑某发现微信零钱功能受到限制,给自己的生意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郑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要求将事情解决。

  7月22日,郑某来到法院将本案执行款一次性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7/id/61657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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