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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联合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宁乡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1.5万余尾优质鱼苗投放到了沩水、乌江交汇处。本次活动放生的鲢鱼、鳙鱼皆为适合沩水流域生长、繁殖的鱼种,对于补充恢复鱼类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图为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记者陶琛
通讯员邹晴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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