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治建设责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常态化,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报告会1场,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3次。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统筹各县直部门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适合“五端十办”的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1416项利企便民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印发《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政府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2021年以来,县政府组织召开涉法事务专题会议10余次,对24件重大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组织县政府特邀执法监督员全过程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参加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听证会4次。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对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及时纠正并进行通报。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县各部门和乡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