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评选表彰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活动中,组委会审核确定了由各地和军队系统推荐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类322名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云南共10人入选,德宏州梁河县司法局遮岛司法所所长余运清名列其中,是云南司法行政系统唯一一名获得此项殊荣的先进人物。
近年来,我省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加强新形势新任务下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业务建设、能力建设,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基层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余运清作为一名普通的司法所长,长期扎根基层,始终模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拼搏奉献在维稳一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之时挺身而出,切实体现了一名基层政法干警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担当,弘扬了正义正气,展现了基层政法干警过硬的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了云南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附:
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余运清个人事迹
余运清,女,汉族,1969年7月生,中共党员,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司法局遮岛司法所所长。
余运清坚守基层司法行政岗位20年,模范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拼搏奉献在“维稳一线”,积极化解矛盾及隐患,面对危险,挺身而出。
2020年7月的一天,一名女子尹某某来到遮岛司法所,申请帮助调解其与杨某某的纠纷,男女双方约定当天下午到所里接受调解。17时50分许,杨某某与尹某某在司法所附近发生争吵。听到一声尖叫,余运清立刻下楼查看情况。走到大门口,看到杨某某正手持菜刀追砍尹某某,余运清当即大声呵斥杨某某,“这是犯法的,快住手!”杨某某不听劝告,把尹某某砍倒在地,仍举起菜刀继续伤害对方。面对持刀歹徒,余运清不顾个人安危,毅然跑到杨某某身后紧紧抱住他,两人一起摔倒在地。余运清的勇敢举动使杨某某慌了神,他挣脱后,丢下菜刀逃跑了,尹某某获救了。
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之时,余运清临危不惧,奋不顾身制止歹徒犯罪行为。在余运清心中,司法行政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小岗位能发挥大能量。她长年扎根基层,推进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用心用情用力把调解工作做深、做实,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赞扬。
余运清曾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荣获云南省道德模范、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