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7月22日电 (记者魏哲哲)记者从司法部获悉:自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施行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严格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以随机抽选为主体、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为有益补充的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全面铺开,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进一步拓宽。截至目前,全国人民陪审员共计31.6万余人,比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前增加约50%。
记者了解到,人民陪审员法实施3年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刑事案件155.3万余件、民事案件712.1万余件、行政案件64.9万余件,其中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7人合议庭审结涉及群众利益、公共利益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1.8万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通过3年多的探索实践,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随机抽选规定,全国约21.9万名人民陪审员通过随机抽选产生;依法组织开展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一批群众基础扎实、社会责任感强、参审热情高的公民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进一步增强,在参与、监督司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