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似火,地表温度40余度,4名蓟州法院别山法庭的干警走在辖区的村庄小路上,步履匆匆。
原来,在一起排除妨害纠纷中,原、被告系东西相邻的邻居。早年被告建西厢房时,将剩余的砖堆放在西院墙外。原告认为这些砖侵占了自己的院落,现原告拟建院墙,要求被告立即清走这些砖石。因为两家平日里积攒了一些矛盾,故被告对原告的要求不予理会,案件成讼。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研究了案情,考虑到一判了之难以修复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且不利于邻里和睦,于是,法官带着书记员赶到现场,既能实地考察情况,又能做双方的工作。开始时,原、被告抵触情绪较大,纷纷“诉苦”。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后,顺势开展调解工作,从相邻而居是缘分更应珍惜,到远亲不如近邻,再到和谐乡村建设......双方的对抗情绪逐渐得到缓解。后来,法官多次来到村里,进行调解工作,最终被告同意搬走砖块,并与原告约定了清理日期。
可是,到了约定当天,原告打来电话说被告反悔了。于是,法官们又匆匆赶往现场,这才有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到达现场后,干警们向双方了解情况。被告同意搬走砖石,但这两天身体不适,力气不足。见状,干警们马上说道:“没事,我们帮你!”说完,大家一起动手,热火朝天地干起来。看了一会儿,被告觉得不好意思,拦住了干警们,表示过两天一定彻底清理干净,原告也表示同意。
干警们搬走了砖头,也移走了久置邻里心头的“砖”,畅通的是左邻右舍的友情,铺设的是乡村和谐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