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优劣决定着一个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辽河中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和效率,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全方位、多角度打造便民利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辽河中院受理申请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技术服务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辽河油田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近1亿元。为维护企业稳定发展,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线上线下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账户资金、油品、车辆等财产,立案后仅一天时间执行干警对560多万元款项“秒”扣划到辽河中院执行款专户,且对油品等开展评估、拍卖工作,车辆采取查封措施。
执行干警同步对涉案价值4000多万元的地处上海的涉案房产进行处理,与上海地区多个部门协调。因被执行人有多笔债务,刚刚委托解封准备过户的房产,面临再次被他省法院查封的风险,这直接影响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为保证房产顺利过户,执行干警连夜前往上海,第二天积极与房产及他省法院协调,历经多轮办税手续,立案36天后房产顺利过户到申请执行人名下。
执行局干警各司其职,动作迅速,文明执法,高效快捷。申请执行人对此次执行工作非常满意,并对辽河中院为企业发展提供的法治保障服务给予高度评价。2021年7月16日上午,公司党委书记陈琨亲自为中院执行局送来写有“雷霆出击以法为翼护前行;专业高效助力营商谋发展”的锦旗。
执行局为进一步了解企业需求,同该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及相关法律需求,辽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丁相永表示,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法院将加强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依法依规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今后也将在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方面大力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辽河中院将以让市场主体满意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持续推动“实现办事不用找关系、办案不用找关系、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提升司法效率,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创业的预期,助推辽河油田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