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7月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为院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承办机关委托事项等工作。具体承担机关餐饮、医疗、车辆、文印、通讯技术服务、物业、会议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部、信息技术服务部等9个部门。
二、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6307.32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总收入6307.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56万元。系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5914.98万元。系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5.78万元。系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2.支出总计5638.67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总支出5638.67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类)5638.67万元,主要用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预算单位基本支出;
(2)年末结转和结余668.66万元,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跨年度,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类):
机关服务中心(款)财政拨款支出386.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发生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98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公用经费14.58万元,主要为办公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