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2021年度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已经省绩效办审核并呈分管省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部门务必对照指标体系的要求,抓好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根据要求,完成时限为7月31日前的指标节点,各责任部门须于8月13日前将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描述(不超过500个字),并同佐证材料一起扫描成PDF文件报办公室(具体要求详见“佐证材料规范要求”);之后的指标节点,请按照要求在完成时限后5日内将完成情况的材料报办公室。
联系人:杨剑电话:86366172 19807916019
黄孝文电话:86366053 13576090880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