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了申请执行人焦某等35人与被执行人资兴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1万余元。
据了解,焦某等35人受雇于资兴某公司期间,因该公司经营不善,无法发放焦某等人劳动报酬共计16万余元,焦某等人多次催讨未果后,于2021年3月向资兴法院申请劳动行政监察处理非诉执行前审查,资兴法院依法作出了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坚持优先执行涉民生案件原则,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释明不履行法律义务所需承担的责任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责令其主动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申请执行人焦某等人与被执行人资兴某公司达成协议,焦某等人自愿放弃部分劳动报酬,资兴某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履行还款义务,将执行款缴至资兴法院执行专户。目前,执行法官及时将案款依法分配给焦某等35人,该系列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