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法院大沽法庭在调整职能专司涉未成年人专业化审判后,认真贯彻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各项规定要求,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成功调解第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母亲李某与被告张某原本是一对夫妻,2015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孩子由母亲李某抚养,离婚协议上约定不要求被告张某支付抚养费。但这些年随着李某的工作与身体原因,经济状况越来越差,抚养孩子的困难与日俱增,且与被告无法沟通抚养费事宜,故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中,李某情绪非常激动,表示自从离婚后,孩子父亲未给过抚养费。“离婚协议上写的清清楚楚,我不承担抚养费,现在我已经负债累累,根本没有钱来支付。”张某十分生气地说。
面对双方积蓄已久的矛盾和孩子抚养费问题难以调和的困境,承办法官考虑到孩子尚小,且与父亲的关系仍保持较好,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工作。
基于对双方实际情况的了解,法官从保障儿童权益为出发点、以维系亲情为切入点,释法明理、积极引导父母双方从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经过法官一上午的耐心释法疏导、细致入微说理,双方的态度慢慢转变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本案顺利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