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城口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收到当事人庞某合老人送来一面印有“好法官,为民解忧;扬正气,秉公执法”的锦旗。这面锦旗讲述了一个故事,诠释了一份责任。 那日,庞某合老人哭着说“看见法庭上这40万元赔偿款,就想起了我死去的儿子……感谢城口法院,感谢张法官,您不仅帮我们解决了赔偿款的分割问题,还帮我们找回了断裂的亲情,真的太感谢您们了!”城口法院第三人民法庭依托“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悉心调解了这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让断裂的亲情重归于好。
2020年10月22日,庞某华在山西省某矿业有限公司矿井里因工死亡。事后,庞某华的家属与用工单位达成赔偿协议,约定一次性赔偿庞某华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46万元。协议达成后,该公司将赔偿款全部转入死者妻子陈某容账户。因对死亡赔偿款分割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死者庞某华的父母将其儿媳陈某容及两个孙女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死亡赔偿款。
调解现场
承办法官张雷认为,本案一纸判决并不能化解双方的矛盾,更不能让濒临破碎的亲情得以延续。基于化解矛盾、维系亲情的目的,城口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依托“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平台,同时邀请巴山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一道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维系亲情为引导,辨析案件法律关系,阐明在死亡赔偿款案件具体分割时,应当综合考虑近亲属与死者生前的生活紧密程度、感情亲疏程度、经济依赖程度以及生活状况等因素,对老弱病残、未成年子女或有其他困难的近亲属予以适当倾斜的相关法律规定。通过从法律法规、家庭伦理、社会风尚、心理疏导等多维度做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陈某容及两个孙女向二位老人给付因庞某某死亡产生的赔偿款50万元,当庭兑现40万元,下余10万元限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遂后,在张法官的协助下,庞某合老人将40万元赔偿款安全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至此,该家庭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祖孙三代间的血肉亲情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释法疏导下得以维系。
张法官协助当事人将40万元赔偿款存入银行账户
城口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的作用,统筹整合多元解纷力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