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坝镇红岩村村民瞿某富等五户村民到法庭反映,近期家中生活用水出现严重异味,家人食用、使用后分别出现腹泻、皮肤疱疹等身体不适的状况,经探寻认为是同村村民王某的养猪场不规范排放污水致使污染了其生活用水水源,经村委多次协调解决未果后前往法院寻求帮助。 经认真核实后,城口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负责人刘和平立即启动“一庭两所”矛盾化解机制。
第二日清晨,二法庭负责人刘和平迅速召集庙坝派出所所长刘恂、庙坝司法所所长潘中英、庙坝镇政府农服中心主任周代登,同时向城口县生态环境局报告情况,县生态环境局非常重视,及时调动执法支队队长刘道松、范明贵二人联合参与,经几小时山地走访,并实地勘察养猪场及瞿某富等人生活用水水源地后,明确了水源污染原因。
一庭两所及时就地组织瞿某富等村民与王某协调处理水源污染一事,经反复协调,各方达成一致。决定由村支两委牵头购买水管,另觅水源并协调红岩村其他农户为瞿某富等村民解决生活用水提供相邻通水便利;王某立即整改养猪场不规范排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治现有污染,防治污染扩大。
城口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牵头,多方联动化解养猪场不规范排泄污染生活用水水源纠纷,不仅是将纠纷化解在源头,也为构建“一庭两所”矛盾联调机制多元解纷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