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基层法治 > 法庭在身边 | 三岔河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我们有一套!

法庭在身边 | 三岔河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我们有一套!

发布时间:2021-08-07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人民法庭

  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

  是人民法院与广大人民群众

  联系最密切、接触最广泛的部门

  如果说

  法院是打开公正司法的一扇大门

  那么人民法庭

  则是打开司法为民的一扇窗‍

  三岔河人民法庭负责弓棚子镇、新源镇、陶赖昭镇、蔡家沟镇、肖家乡民事案件的审理以及扶余市范围内的家事纠纷案件审理。

  自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以来

  扶余法院多措并举

  积极与松原市工商联

  扶余市司法局

  扶余市民政局等对接诉调工作

  争取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为了完善相关制度,力争从源头化解矛盾,三岔河人民法庭建立了心理疏导员、离婚证明书、家事调查员、感情冷静期等家事审判专门制度,大力促进家事纠纷解决多元化。

  同时,定期交流总结经验,认真归纳诉前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实现诉前调解案件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从“心”出发

  助友人化干戈为玉帛

  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本是朋友,关系要好。2019年8月,杨某因工程施工与第三人计某签订了一份租赁模板合同,李某作为担保人,保证杨某会按照约定在工程结束后给付租赁款,双方达成协议。

  谁料工程结束后,杨某却一直未按约定给付租赁款,计某迟迟联系不上杨某,于是起诉了担保人李某。李某讲究诚信,觉得朋友杨某应该是遇到了难处,毫不犹豫为杨某偿还了租赁款。

  然而,杨某得知后不但不领情,还拒绝给付李某代偿的租赁款。无奈之下,李某将杨某诉至扶余法院,要求杨某立即给付代偿的租赁款。

  扶余法院立案后,由三岔河人民法庭法官承办此案。熟悉案件详情后,张丹丹觉得该案案情明了,当事人又是朋友关系,念及朋友情谊,遂决定主持调解。

  当庭调解

  在送达传票过程中杨某一直不配合签收......法官经过多方打听,终于联系到了杨某的妻子,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当庭主持调解。

  调解当天,法官从二人的友情关系出发,动之以情、释法明理,成功将二人的矛盾化解在庭前,杨某当日将所欠的租赁款全部给付完毕,双方和解,李某撤诉。

  以法明理

  帮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郭某与李某二人系合伙关系,二人一起做粮食收购、销售的买卖,原告杨某、王某、于某三人在二被告处打工搬运货物,双方口头约定按月给付工资。

  前几月工资款正常结付,之后被告与原告商量称最近手头有些紧张,双方达成协议货物搬运完工后再支付工资款。

  杨某、王某、于某三人完工后联系二被告讨要工资,谁料二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试图逃避。

  因二被告长期拖欠工资,三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将被告郭某与李某二人诉至扶余法院。

  以法明理

  三岔河法庭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首先联系了原告三人,因三原告都在外地打工,他们委托自己的妻子全权代理。

  法官详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谆谆劝导,给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及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重视程度,希望被告体谅农民工维持生计的不易,让他们换位思考、互相理解。

  经过承办法官一番耐心沟通,二被告意识到自己的问题,立刻将拖欠的工资款全部给付三原告,三原告妻子均到庭撤诉,该案顺利终结。

  被告妻子也表示:“还了你们的钱,我们也就放心了!”

  这些虽是扶余法院众多案件中最普通的案件,但却是人民法庭努力撰写司法为民篇章的重要一笔。截止目前,扶余法院三岔河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已达60%左右,在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炊烟袅袅的村落

  蜿蜒曲折的道路

  人民法庭

  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

  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

  它是人民法院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缩影

  也为人民法院

  默默撰写着司法为民的篇章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8/id/6188603.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