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做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当前和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性。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要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把做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之一。要结合当前和暑期未成年人游学、研学、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特点,以科学有效的措施、扎实有力的行动确保未成年人安全,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良影响和不法侵害,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知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要配合做好相关配套法规立法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规的修订,抓好相关措施落地落实。要扎实推进各项关爱保护和帮扶救助工作,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妥善化解风险隐患。
通知强调,要强化普法教育,不断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要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征集、宣传未成年保护创新典型案例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指导性案例,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要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活动,继续巩固“未保工作宣传月”活动成效,充分运用户外广告、宣传条幅、电子显示屏、板报橱窗、村(社区)宣传栏等,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发动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采取动漫科普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保障措施。要结合承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创新思路方法,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形成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合力。要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风险隐患,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未成年人暑假期间个人去向、监护状况、帮扶需求等,推进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开展。要将法治教育与安全教育相结合,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